“9天陪产假只让休5天,回去还被开除?!”
某地,一男子喜得贵子,按规定申请了9天陪产假,没想到才休了5天就被公司紧急叫回,说是有重要项目需要处理。可他刚返岗没几天,公司竟以“旷工”为由将他开除!
男子不服申请仲裁,结果却只获赔2000元,这让他当场崩溃:“我明明是按规定休假,怎么就成了旷工?”
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?一起来看看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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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案例回顾
(为保护当事人隐私,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)
案发当天,李先生的妻子顺利产下一名男婴,全家人都沉浸在新生儿降临的喜悦中。
按照广东省的相关规定,男职工享有15天的陪产假。李先生第一时间向公司人事部门提交了请假申请,明确标注请假时间为9天,从10月1日到10月9日。
人事部门当时很爽快地批准了:“放心去照顾老婆孩子吧,家里重要。”
谁知道,10月5日下午,李先生正在医院陪护妻子,突然接到部门经理的紧急电话:
“小李,公司这边出了点状况,有个重要项目客户突然要提前验收,你明天必须回来处理,这事儿只有你最熟悉。”
李先生一时间有些为难:“经理,我还在陪产假期间呢,而且老婆刚出院,需要人照顾...”
经理在电话里语气严肃:“公司现在就是缺人手,这个项目关系到几百万的合同,你要是不回来,后果自负!”
李先生顿时感觉脑子有点转不过来:“这不是强人所难吗?我明明还有4天假期...”
可架不住经理三番五次催促,加上担心影响工作,李先生只好硬着头皮提前返岗。
回到公司后,李先生发现所谓的“紧急项目”其实并没有那么急,完全可以等他休完假再处理。他瞬间瞪大眼睛,意识到可能被套路了。
更让他意想不到的是,10月15日,人事部门突然找到他:
“李先生,公司决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,理由是旷工。”
“什么?!旷工?!我什么时候旷工了?”
人事经理冷冷地回答:“10月6日到10月9日,你虽然回了公司,但工作态度消极,多次以家里有事为由早退,这已经构成变相旷工。”
李先生当即质疑:“我是被你们强制叫回来的!而且那几天我每天都正常上班,哪来的早退?”
人事经理拿出一份记录:“根据考勤系统显示,你那几天都是踩点下班,没有加班,这在我们公司就是消极怠工。”
这件事一出,网友炸了:
“这是什么霸王条款?不让人好好休假还要开除?”
“踩点下班也算旷工?那正常下班的人都要失业了!”
“公司这操作,纯粹就是想找借口辞退员工...”
那么,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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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案例分析
本案核心争议:公司是否有权在员工陪产假期间强制召回,并以此为由认定旷工?
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:“劳动者依法享有休假的权利,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休假。”
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明确规定:“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。”
本案中,李先生申请9天陪产假完全合法合规,公司批准后就应当严格执行,不得随意更改。
公司强制召回员工是否构成违法?
根据《劳动法》相关规定:“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。”
虽然陪产假不等同于加班,但公司在已批准假期的情况下强制召回员工,实际上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休假权益。
更关键的是,公司以“工作态度消极”为由认定旷工,这种做法明显缺乏法律依据。
劳动仲裁委员会最终认定: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充分,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。
但由于李先生在该公司工作时间较短,且月工资较低,最终只获得2000元的经济补偿。
李先生对这个结果很不满意:“就这点钱,连我请律师的费用都不够!”
最终双方协商,公司额外支付李先生3000元作为精神损失费,并出具正常离职证明,李先生获得总计5000元补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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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深刻教训
9天陪产假被迫缩短,返岗反被开除,劳动者权益何处安放?
依法休假本是天经地义,但谁会想到休个陪产假还得提防公司的“套路解雇”?
这个案例暴露出的问题令人深思:
第一,部分企业对员工法定假期权益认识不足。陪产假是法律赋予男性员工的基本权利,不是公司的“恩赐”,更不能随意剥夺。
第二,“变相解雇”手段隐蔽性强。先是以“紧急工作”为由召回员工,再以“工作态度”问题为借口解雇,看似合理实则违法。
第三,维权成本与收益不成正比。即使仲裁胜诉,微薄的补偿往往难以覆盖维权成本,这让很多劳动者只能忍气吞声。
有网友愤怒地表示:“这样的公司就是在挑战法律底线,员工休个假都要看脸色!”
也有网友理性分析:“企业确实有经营压力,但不能把压力转嫁给员工的合法权益。”
作为劳动者,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:
1.保存好所有请假审批记录,包括邮件、微信聊天记录等 2.对于公司的不合理要求要敢于说不,必要时可以录音取证 3.遇到违法解雇立即申请劳动仲裁,不要害怕维权
作为用人单位,更应该依法用工:
1.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员工假期制度 2.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员工合法权益 3.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,避免法律风险
陪产假不仅是法律条文,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。让每一位父亲都能安心陪伴新生儿和产妇,这不仅是对家庭的关爱,更是对生命的尊重。
希望所有企业都能认真对待员工的合法权益,不要让“依法休假”成为一种奢望!
对于此案您怎么看?欢迎您留言谈谈。